谈判公告: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信息2019-019--有关上海市奉贤区金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的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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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4-08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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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金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医疗器械生
谈判公告: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信息2019-019--有关上海市奉贤区金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的谈判公告
【概要描述】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金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医疗器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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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金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非医疗设备除外;二类产品请提供备案登记);(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3)本项目包件一接受进口产品,包件二不接受进口产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根据财政部74号文规定,经审批,本项目由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故本项目邀请的供应商为公开招标时报名并投标成功的供应商。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
2、项目编号:SHXM-18-20190403-067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X2019-002)
3、预算编号:18-19-11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一:免散瞳眼底相机一台,预算30万元;包件二:健康小屋医疗设备一套,预算60万元。(详见招标需求)
5、交付地址:奉贤区金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7、采购预算金额:900000.00(国库资金:9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4-08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4-12 09:3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4-08 09:30:00至2019-04-12 09: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3、获取谈判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9-04-1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9-4-15 13:3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谈判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政府采购中心C315。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一并出席谈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上海奉贤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谈判响应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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